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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员多次沟通协商,助力房屋交付矛盾疏解
作者:执行局 宋磊  发布时间:2021-07-27 11:00:41 打印 字号: | |

在司法实践中,房屋交付案件在执行案件收案总数中所占比重虽小,但往往涉及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导致强制执行难度非常大。如果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难点。

近日,安新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圆满执结了一件房屋交付案件。该案中,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曹某某私下存在隔阂,曹某某实际控制涉案房屋拒不履行本院的生效判决。本院执行人员在执行前计划周密、措施得力、沟通协调到位,执行过程中干警文明高效、各司其职、依法有序,才使得房屋交付工作圆满完成。

王某某诉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了被告某公司依法交付置换房屋一套给原告王某某的判决。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中院维持原判后,原告王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某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等执行手续,被执行人某公司未履行判决,亦未到庭。执行人员积极开展调查,前往该公司了解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某某告知该涉案房屋是曹某某使用公司名称(挂靠)开发的,应找曹某某解决。后来执行人员多次电话通知曹某某到法院,其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认可法院的生效判决,并拒绝签收任何手续,表示绝不交付房屋。本院执行人员再次向被执行人某公司、曹某某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责令其五日之内向王某某交付房屋,并依法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但曹某某仍未履行。

为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执行法官坚持不懈,多次前去调解,积极帮助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经过执行法官多次与曹某某面谈,最终曹某某称涉案房屋比王某某置换的房屋面积多出5平米,王某某按照市场价补交这部分款后,可以同意交付。执行法官又与王某某沟通,最终王某某补交了该房屋差价4万余元。后来曹某某按约交付了钥匙,但要求王某某继续缴纳售房款税费20余元,并称这关系到办房产证和生活必须的附属设施。执行人员与王某某妥善协商后,带领王某某与其亲属到达现场进行开锁,发现所交付的钥匙根本无法开锁,于是联系了开锁人员进行强制撬锁破门。全部人员进屋后,妥善检查了房屋内部设施,水电使用正常。执行人员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全程见证了该房屋交付的过程。

至此,经过连续多天奋战,该涉案房屋强制交付工作圆满完成,也充分显示了我院执行干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情怀,和打赢切实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决心。

 


 
责任编辑:朱旭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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