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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妇女权益 安新县法院巾帼志愿者参加法制宣传
作者:速裁团队 杨硕  发布时间:2021-11-25 16:21:31 打印 字号: | |

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反家暴意识,维护和保障妇女权益,11月25日上午,安新县妇联、安新县巾帼志愿者讲师交流发展中心与“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开展建设平安家庭、反对家庭暴力法制宣传活动。安新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张苗、杨硕作为安新县巾帼志愿者讲师和“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的成员,为现场人民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和相关法律知识解答。 

家庭暴力并不是“家务事”,家暴严重影响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2016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并创设了家庭暴力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庇护等法律制度。

安新县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积极参与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助力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消除家庭暴力,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政治处 朱旭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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