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对一名故意妨碍诉讼的案外人进行了处罚,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故意撕毁法院调解笔录,被给予罚款1000元处理。
此案中原告与被告协议离婚后,为变更子女的抚养权诉至我院。经与原被告双方多次沟通并征求孩子的意见,双方就变更女儿由原告抚养达成一致。被告之父辛某在与被告一同核对调解笔录过程中与原告发生口角,一时冲动之下,辛某突然将调解笔录撕毁。后经法庭教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按调解意见履行并接受处罚。法院考虑辛某年事已高且当时有不愿放弃孙女的心情,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以示惩戒。
近年来,妨害诉讼的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民事审判过程中的一些当事人藐视法庭纪律,出于逞强或泄私愤的目的实施妨碍诉讼行为,严重影响了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法院将严惩此类妨害诉讼的行为,维护法庭秩序,捍卫司法权威。我院提醒各位当事人及家属,一要相信法律,万事要以法律法规为底线;二要遵守诉讼秩序,保障审判执行活动和谐顺利进行;三要提高法律意识,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四要保持理智,切勿因情绪影响作出错误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