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近年来,安新法院一直秉持着以人为本、公正司法的原则,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更加注重对特殊困难群体利益的保护,让这些特殊人群享受到比正常人更贴心的诉讼服务,向他们传递着司法的温度和人文关怀。
我院近日审理的一起离婚诉讼案件中,原被告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后,双方分居近两年,原告要求离婚,并要求被告及其父母返还彩礼。由于该案被告为聋哑人,无法正常交流,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法庭专门聘请两名手语翻译人员为其担任翻译。
(庭审现场)
庭审中,承办法官将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义务,通过翻译人员的手语耐心细致的告知,并有条不紊的组织了举证质证。过程中,法官尽可能将法言法语说的通俗易懂,放慢语速,控制庭审节奏。翻译人员熟练的通过手语交流,搭建起法庭与被告之间的沟通桥梁,确保庭审有序顺畅进行。
(翻译人员及时向被告翻译法官的法言法语)
残障人士作为弱势群体,受限于身体原因,在辨别能力、语言能力上或有不足,安新县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尽最大可能消除诉讼障碍,让这些在无声世界中生活的人,也能“听”到法院的公平之声。
今后,我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为民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人文情怀!
供稿:王述珊
摄影:王述珊
编辑:马天生
审核:张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