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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第六期丨合同纠纷速化解,为民服务再加力
作者:李楠  发布时间:2023-09-28 09:26:10 打印 字号: | |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雄安新区调研时强调,“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司法的保驾护航。

今年来,安新法院坚持把审判执行工作与服务大局有机结合,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在审判执行中创新机制、多措并举,为企业纾困解难,为“病企”把脉治疗,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能动司法为营商环境加装“法治引擎”,以法治之力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新篇章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安新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护航企业健康发展,近期,我院推出“能动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系列专题报道。


第六期


合同纠纷速化解,为民服务再加力


近日,安新县人民法院白洋淀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充分保障原告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将被告企业经营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被告安新某宾馆与原告北京某厨房设备公司签订采购安装合同后,原告按约完成供货义务,但被告迟迟未能给付货款。为此,原告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

安新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案件、梳理案情,并与双方沟通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但被告因疫情原因,正常经营受到影响,资金紧张,员工工资亦不能及时发放。若直接冻结名下账户,被告的经营将受到严重影响,甚至会引发社会矛盾。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法官经过充分准备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积极释明利害关系,摆证据、讲法律、说情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多个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一边劝说原告能够理解被告目前所处的困境,及日后偿还债务的可能性,一边对被告释法明理,告知其不支付货款的法律后果,建议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合同义务。经过法官数次的沟通调解,终使双方退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推迟付款日期,被告分期给付货款,双方矛盾圆满化解。白洋淀人民法庭法官的不懈努力,彰显了安新法院坚持做实能动司法,始终把高效审理涉企案件作为护航经济发展的重点,为安新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安新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提升审判质效,紧盯重点亮点回应时代要求,及时跟进调处涉企矛盾纠纷,将司法服务更加精准、精细、更具实效,全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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