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新县人民法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召开消费争议化解联席会,并联合启动《关于建立消费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形成化解消费纠纷合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意见》是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落实《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而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适用范围、诉调对接模式和程序等内容,并就加强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建设、开设线上线下纠纷解决平台、完善调解协议履行机制、持续深化对接合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详细指导意见。
同时,两单位就建立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零距离”对接通道,以及双方如何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齐抓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等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下一步,安新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新模式,着眼“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构建齐抓共管、服务群众的诉源治理新格局,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